分居几年以上可以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心里一直想着要是达到一定时间就能顺利离婚就好了。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讲,分居几年以上能离婚呢?是直接就可以离,还是要办什么手续之类的,希望能了解这方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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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不是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就自动离婚哦。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而连续性分居达两年以上,调解无效的,法院应依法予以离婚批准 。 这里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才分居。比如说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没有同居条件,或者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这种不是因为感情问题导致的分居,即便时间再长,也不符合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还有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同样不符合条件。只有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比如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才行。 其次,即使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个条件,也不是自动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要是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感情破裂情形包括分居满两年等,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 另外,除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外,还有一些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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