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怎样与非军人夫或妻离婚?
我是一名军人,我的另一半是普通人。现在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想要离婚,但我不知道军人和非军人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下该如何操作。
展开


军人与非军人夫或妻离婚,在法律上有其特定的规定和程序。下面为你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确“现役军人”的概念。现役军人指的是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离婚有特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若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分以下两种情况。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军人与非军人一方离婚,一般也是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协议,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同样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总之,军人与非军人夫或妻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