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扣达到多少金额以上才算犯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业务往来中有人给回扣。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拿多少回扣会触犯法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拿回扣达到什么金额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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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拿回扣的行为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受贿罪,不同身份主体拿回扣涉及的罪名不同,相应的犯罪金额认定标准也有区别。 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上述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三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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