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十级伤残一共赔偿多少?


在车祸中,如果对方被判定为全责,而您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且有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依据。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医疗费,这是指您因治疗车祸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类是误工费,它是指您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您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若您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您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相关规定在上述解释的第七条。 第三类是护理费,是指您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您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这在解释的第八条有说明。 第四类是交通费,是指您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对应解释的第九条。 第五类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它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您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您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是解释的第十条内容。 第六类是营养费,根据您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参考解释第十一条。 对于十级伤残的赔偿,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相关依据在解释的第十二条。 此外,若您因伤导致残疾,还可能涉及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这是解释的第十三条规定。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车祸造成您十级伤残,给您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综上所述,车祸对方全责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存在差异,所以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额。您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