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对方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赔偿多少?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十级伤残且对方负主要责任,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来确定。医疗费是指为治疗因事故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是指因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此外,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的话,赔偿系数一般是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关于责任划分,对方负主要责任,在实践中,主要责任一般承担70% - 90%的赔偿比例,具体比例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来判定。比如,双方都是机动车,对方可能承担70%的责任;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可能承担80% - 90%的责任。所以,最终的赔偿金额要结合上述各项费用以及责任比例来综合计算。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各项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