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了人一般需要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撞死了人涉及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并且赔偿项目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家属因失去亲人导致未来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死者不满6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二是丧葬费,它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侵权人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此外,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凭相关票据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