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丈夫出轨,妻子能要求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也就是说,只有丈夫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时,离婚时妻子作为无过错方才可以申请损害赔偿,赔偿包含精神损失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要是只是一般的通奸行为,离婚时只是可根据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原则适当对过错方少分财产。 关于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为对方出轨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比如为收集对方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 。例如,若为了收集丈夫出轨证据购买了一些设备,或者请律师打官司支付的费用等都可以作为物质损害赔偿的范畴。 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酌定。一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果丈夫长期与第三者同居,这种严重的出轨行为,过错程度较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相对会高一些;二是当地的经济水平,经济发达地区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能比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高;三是受伤害一方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比如妻子因丈夫出轨精神状态很差,甚至影响到正常生活工作,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会多些;四是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若婚姻持续多年,妻子一直忠诚,丈夫突然出轨,妻子受到的伤害更大,赔偿数额也可能相应增加 。 总之,法律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但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概念: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