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应赔付多少?

我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突然说不租给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东得赔我多少钱呀?我就想弄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我的权益能得到怎样的保障,赔偿这块具体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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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这属于房东违约。首先,赔偿金额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 要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东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那么房东就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比如合同约定房东提前解约需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房东就应当照此执行。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约定的内容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租户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房东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新住所的额外费用,像搬家费、中介费等;要是租的房屋用于商业经营,还包括因临时搬家而遭受的经营损失等。不过,租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数额。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是可以调整的。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租户应先与房东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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