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超过多少算违法?
我在外面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证件。我有点担心一直留着不还会不会违法,也不知道金额超过多少算违法。我现在很纠结是该自己留着还是寻找失主归还,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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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捡到东西本身一般不违法,但如果捡到东西后拒不归还,可能会涉及违法甚至犯罪。下面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来解释。 从民事角度看,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不管捡到东西价值多少,只要失主找到你要求归还,你就有义务归还。如果拒不归还,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你返还财物,并可能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从刑事角度看,可能涉及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对于“数额较大”,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认定,一般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捡到他人遗忘物等价值达到当地认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并且拒不交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所以,捡到东西不论价值多少,都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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