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责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同责的交通事故中,保险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同责情况下,一般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对于交强险部分,它有固定的赔偿限额。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交强险范围内,不管责任比例如何,只要在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比如,在同责事故中,一方的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对方的交强险就会全额赔偿这2000元。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各自承担超出部分的50%。假设事故造成一方车辆维修费用为5000元,交强险赔偿2000元后,剩余的3000元,双方各自承担1500元。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一方通常需要多承担一些责任,一般可能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 除了财产损失,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也有相应的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的费用支出和相关的证据来确定。比如,医疗费需要有医院的正规发票,误工费需要有单位的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等。在同责情况下,这些赔偿费用也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另外,如果双方都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可以由商业险来承担。商业险的赔偿金额和范围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其赔偿的比例、免赔额等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同责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金额需要综合考虑交强险、商业险的规定以及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