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了父母能继承儿子财产的比例是多少?
我儿子不幸去世了,他名下有一些房产、存款等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和他妈妈作为父母,能继承他财产的多大比例呢?这些财产分配有什么具体规定吗?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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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儿子去世后父母能继承儿子财产的比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继承开始的前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当儿子去世,继承程序便启动。 然后,看是否存在遗嘱。如果儿子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财产继承应按照遗嘱执行。也就是说,遗嘱会明确指定哪些财产由谁继承,继承的份额是多少等。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能继承的比例以遗嘱内容为准。例如,儿子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财产的三分之一留给父母,那么父母就按照这个比例继承。 若儿子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意味着如果儿子去世,其财产将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并且原则上他们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比如儿子的遗产价值100万,他有配偶、一个子女,加上父母共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父母每人可以继承25万,总共继承50万。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如果父母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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