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月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即年收入超过6万元 ),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5000元是起征点,它是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如果工资没达到这个数,就不用交税;一旦达到或超过,超过的部分就要按照规定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比如,纳税人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就可以扣除10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比如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简单举例,如果月工资是6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6000 - 5000 - 1000 = 0元,当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月工资7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7000 - 5000 - 1000 = 1000元,1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00×3% = 30元。 相关概念: 起征点: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