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金额达到多少才能够立案?


在我国,关于偷盗立案金额的规定,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一般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数额较大”就是一般盗窃案的立案标准,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大体上多数地区是一千元到三千元作为“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体数额得看当地规定。比如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是一千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而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可能立案标准会高一些。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即使盗窃金额没有达到上述标准,也可能会立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也就是五百元到一千五百元左右就会达到立案标准:(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不仅是达到一定金额会立案,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行为哪怕金额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会以盗窃罪立案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