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多少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到了多少岁才会因为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呢?我有点担心家里小孩万一不小心犯了事,不知道年龄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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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多少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岁,不管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后果。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意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判断能力,所以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段的人,虽然在认知和控制能力上还在发展,但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和控制能力,所以法律规定他们对这八种特定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再者,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内容,考虑到现实中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行为的情况,适当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但设置了严格的条件,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另外,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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