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真的不受法律保护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但摆了酒席,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最近听说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有点担心。想知道这是真的吗?在财产、子女这些方面会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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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且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例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自愿等,在法律上认可为事实婚姻,双方享有和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相互扶养、财产共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就有相关规定。 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分割、继承、抚养等诸多方面与婚姻关系有明显区别。比如,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直接适用法定的分割原则,而需根据各自的贡献等因素确定。不过,如果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双方对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等法定义务。 另外,刑法中的重婚罪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所以,事实婚姻在某些方面还是受法律约束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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