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债务问题该如何清偿?
我最近打算离婚,但是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划分方式?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债务到底是怎么清偿的,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原则吗?
展开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上学借的钱等,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还就行。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而个人债务,就是一方自己的债务,和另一方没关系。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钱去做个人的事情,像自己去旅游、投资且收益没用于家庭等,这种就是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对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难以明确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总之,离婚时要依据具体情形,合理确定债务清偿方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