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但是担心债务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我也不清楚哪些算共同债务,哪些算个人债务,想了解下离婚时债务到底是怎么划分和处理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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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方式需要先区分债务的性质,即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下的债务,或者一方欠下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等方面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里孩子上学、老人看病而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足够清偿债务,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就由双方先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自己去借了很多钱用来赌博、个人投资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负债一方个人偿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时,如果对债务性质及偿还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毕竟协商解决相对比较平和、快速。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以此明确债务承担主体及偿还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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