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但是我们夫妻之间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还是怎么划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债务处理的具体规定和方式 。
展开


离婚时债务的处理,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看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钱,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钱。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一方事后追认同意借的钱,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已经各自分开了,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一方自己欠的,和家庭日常生活没关系的钱。比如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和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借的钱。这种个人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没有还钱的义务。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