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该如何应对?

和对象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很久了,后来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有些担心,想了解要是遇到财产纠纷、孩子抚养等问题该怎么处理,还有怎么保障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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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现代法律体系里,确立婚姻关系一般是以办理结婚登记为法定要件的。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它和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在法律效力上有很大差别。比如在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分配、继承等方面,事实婚姻往往存在法律漏洞和不确定性,一旦产生纠纷,处理起来可能比较棘手。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先得确定是否真的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要是确定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于财产问题,原则上不适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财产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已经形成共有的,按照共有的处理,未形成共有的归各自所有,无法确定性质的按共有处理,处理时要保护好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权益。而关于子女,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双方应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与教育问题,要是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判决 。 要是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一般不会有精神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总之,为避免法律风险和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最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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