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在人身财产关系上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一起了,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涉及一些财产问题,还有一些关于彼此人身权益方面的事儿,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在人身财产关系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
展开


首先来说说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办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而且周围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两性结合。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男女双方都得是没有配偶的,要是有配偶那就是事实重婚了。 在法律规定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㈠》,对于没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双方在法律上被视为夫妻,享有与登记婚姻夫妻类似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在财产关系方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积累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再讲讲同居关系。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 在同居关系中,人身关系上双方不存在像夫妻那样的法定权利义务。财产关系方面,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划分。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人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同居关系: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及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