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法律保障吗
我和对象没领证,但摆了酒席,在亲戚朋友眼里我们就是夫妻,已经共同生活好几年了。最近在考虑一些财产和未来的问题,就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到底有没有法律保障啊,主要想了解在财产、权益方面能不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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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保障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且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法律保障规定如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是受法律保护的。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仅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那么在很多方面就和合法登记婚姻类似,比如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也会按照婚姻关系来处理。 但如果只是同居关系,虽然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不过相较于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的处理相对较为复杂,且法律保障程度相对较弱。例如,在财产方面,原则上不适用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财产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已经形成共有的,按照共有的处理,未形成共有的归各自所有,无法确定性质的按共有处理。同时,处理时还应保护好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权益。 所以,你要先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认定条件,才能确定是否能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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