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人在公共场合打架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我和人在公共场合发生了冲突,进而打了起来,现在担心派出所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我想了解派出所处理这种情况的流程、依据,以及可能会做出怎样的处罚决定,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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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架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两人在公共场合打架后,派出所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受案与调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派出所会对打架事件展开调查,询问当事人、证人,查看现场监控等,以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然后依据调查结果判断案件性质。如果打架情节较轻,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擦伤、淤青等,双方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严重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是打架造成了一方或双方轻微伤,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而如果打架导致有人受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种情况下,派出所会将案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最后,对于打架事件中的民事赔偿部分,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派出所一般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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