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个人互殴对方先打人,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我和别人发生了互殴,对方先动的手,现在想知道派出所一般会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会偏向先动手的一方还是会公正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先动手就加重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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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2个人互殴且对方先打人的情况时,派出所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首先,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果被侵害方所采取的自卫措施合法合理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那么他无需对由此产生的刑事责任承担任何责任。依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一方先动手打另一方,另一方为了阻止其继续侵害而还手,且还手的力度和方式在合理范围内,就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若不构成正当防卫,无论是否对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害,实施暴力行为的人都需要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一般来说,如果该暴力冲突源于民间纠纷,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例如,双方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情节较轻,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就不再给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例如,一方不遵守调解协议,拒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造成的伤害后果比较严重,达到轻伤及以上级别,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此类案件中,对方的先行攻击行为将会被视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这将有助于证明其存在过错,进而在定罪量刑时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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