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众诽谤侮辱他人公安会怎么处理?

我在公共场合被人诽谤侮辱了,对方的行为让我特别生气和委屈,名誉也受到了损害。我已经报警了,想知道公安机关对于这种当众诽谤侮辱他人的情况,一般会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和方式来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诽谤侮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众诽谤侮辱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权且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当遇到这种情况向公安报案后,公安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就是指在众人面前或者在能使多人听到看到的场合进行侮辱诽谤行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先展开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询问双方当事人以及现场可能存在的证人,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这一步是为了确定是否真的存在当众诽谤侮辱他人的事实,以及该行为的具体情节和严重程度。 如果经调查确定有违法行为发生,且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先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责令其停止侵害行为,并向被侵害人赔礼道歉。要是情节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按照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如拘留和罚款。 如果该诽谤侮辱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被侵害人精神失常等,可能就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将案件依法移送至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