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于诈骗罪量刑判三缓四是怎么判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判三缓四”是什么意思。“判三缓四”指的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缓刑呢,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在这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等情况,那么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实际执行了。 对于检察院在诈骗罪中提出“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一方面是犯罪的事实,包括诈骗的金额大小,这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一般来说,各地对于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都有具体的标准。例如,有些地方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如果诈骗金额接近但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且存在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就有可能考虑“判三缓四”。 另一方面,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检察院在量刑建议时会予以考虑从轻处罚。此外,退赃退赔情况也很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诈骗所得的财物,减少了被害人的损失,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从流程上来说,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等。根据这些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制作量刑建议书,向法院提出“判三缓四”等具体的量刑建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参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