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可以提前多久拿?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对方也基本谈好了各项安排。想知道离婚协议能提前多长时间去拿呀?是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还是可以随时去拿?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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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并不是“领取”的概念哦。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自行起草、签订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说,离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自己拟定的,不存在提前多久“拿”的情况,而是双方商量好后自己写好这份协议。 不过,协议离婚有个重要的流程和时间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简单来说,先签好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接着要经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没人反悔,再在接下来的30天内去申领离婚证。这里要注意,整个过程是围绕着申请离婚登记和领取离婚证的时间限制,并非针对离婚协议的获取时间。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约定。 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的期限,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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