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已经完成后怎样增加附加抵扣税金?
我之前办理的退税已经完成了,但是后来发现还有一些符合条件的附加抵扣项目没申报。现在想知道在退税完成的情况下,要怎么去增加这些附加抵扣税金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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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税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想要增加附加抵扣税金,这其实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操作和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附加抵扣税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从而减少我们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如果退税已经完成,你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操作。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板块,选择你符合条件但之前未申报的附加扣除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子女教育的受教育阶段、时间,大病医疗的费用金额等。填写完成并提交后,APP会有相应的提示。 之后,你需要办理更正申报。还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入申报查询界面,找到你之前已经完成退税的申报记录,点击进入后选择更正申报。系统会根据你新增加的附加抵扣税金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如果计算后发现你还可以获得更多的退税,税务机关在审核通过后会将多退的税款退还给你;如果计算后发现你之前多退了税,那么你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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