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申请法律援助,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确定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后,接下来就是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 准备好材料后,就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了。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所在地或者本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申请的是刑事法律援助,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等。审查期限一般为七个工作日。如果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需要查证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进行查证。 经过审查,如果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会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及时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审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维持法律援助机构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