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金怎么评估?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想了解评估赔偿金要考虑哪些因素,有什么具体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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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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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评估是一个复杂且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过程。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分为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相对较为直观,一般是对受损财产的修复费用或者折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例如车辆在事故中受损,那么车辆的维修费用就是赔偿的一部分,如果车辆完全报废,则要按照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值来赔偿。 而人身损害赔偿则更为复杂。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这些费用。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是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在评估赔偿金时,还要考虑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赔偿金额会根据责任比例来确定,例如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70% - 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 - 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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