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和解决管辖权争议?


管辖权争议是指两个或多个法院之间,对同一案件的管辖权产生的分歧或冲突。在了解如何避免和解决管辖权争议之前,先来明确一下管辖权的概念。管辖权就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不同类型的案件,管辖权的归属也不同,比如有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等等。 要避免管辖权争议,首先在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件时,要明确约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在协议管辖时,要确保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约定无效导致管辖权争议。 其次,在选择诉讼主体和确定案由时要准确。比如,在涉及多个被告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被告,避免因被告选择不当导致管辖权混乱。同时,正确确定案由也很关键,因为不同案由可能对应不同的管辖规则。 如果不幸遇到了管辖权争议,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协商解决。争议各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就管辖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简单、快捷,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二是指定管辖。当协商不成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是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将裁定驳回。 总之,避免管辖权争议需要在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而解决管辖权争议则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这样才能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公正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