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欺诈发行债券罪刑事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法律案例,对欺诈发行债券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太明白。想具体了解下,在不同的情节和数额情况下,犯罪人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呢?要是涉及单位犯罪,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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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欺诈发行债券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券发行过程中,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来欺骗投资者的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如果在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时,可能不用坐牢,只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既坐牢又缴纳罚金;也可能只是被判处一定期限的拘役,同时缴纳罚金或者不缴纳罚金。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情况下,犯罪人不仅要面临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还必须缴纳罚金。 如果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债券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另外,如果单位构成欺诈发行债券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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