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流水是怎么计算的?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罪中所指的“流水”,是指在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所获得的资金流入信用卡中的总金额。简单来说,就是在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时,进入你信用卡的所有犯罪相关资金总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帮信罪的入罪门槛之一便是支付结算达到20万元人民币,当流水金额达到这一数值之后,其性质将被认定为帮信罪。例如,有人为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信用卡中用于该犯罪活动的资金流入总额达到20万,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不过,若能证实流水中的部分款项并非用于接收或支付的用途,则应予以剔除。比如有证据表明某笔钱虽然进了卡,但只是正常的个人往来,和犯罪活动毫无关系,这笔钱就不算在帮信罪流水中。 此外,若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他人提供资金超过5万元人民币,也可构成帮信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在帮信罪语境下,主要涉及为网络犯罪提供资金流转通道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