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计算?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在做财务核算时,对于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计算方法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税法规定里,到底该怎么准确计算这部分费用呢?是有固定公式,还是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有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在计算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时,需要进行两个步骤的计算和比较。 第一步,计算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例如,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那么10万元×60% = 6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假设该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那么1000万元×5‰ = 5万元。 最后,将第一步和第二步计算的结果进行比较,取两者中的较小值作为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在上述例子中,6万元>5万元,所以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超出的部分(10 - 5 = 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计算时,要准确确定业务招待费的实际发生额以及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上述规定和步骤进行计算,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