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我最近在了解刑事案件相关内容,对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不太明白。比如是不是所有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都一样?在什么情况下期限会延长?希望能得到一个清晰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侦查羁押
  • #羁押期限
  • #刑事诉讼
  • #期限计算
  • #案件侦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羁押期限方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并且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这是为了确保在正常情况下,侦查工作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其次,特殊羁押期限方面,也就是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情况: 1.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比如一些涉及多个犯罪事实、证据收集困难的案件。 2.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4.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另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这是为了保证对犯罪嫌疑人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进行充分侦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