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经济补偿金的N+1该如何计算?

公司要辞退我,说会给辞退经济补偿金,按N+1算。我不太明白这个N+1到底怎么计算,N代表什么,1又代表什么,是按照我的工资直接乘吗?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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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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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经济补偿金计算中的“N + 1”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月数,“1”指的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首先来说“N”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那么“N”就是4,因为超过了3年半,按4年计算。如果你工作了1年零2个月,“N”就是1.5,因为超过了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加上原本的1年就是1.5年。 接着是“1”,也就是代通知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当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额外支付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2年零3个月,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辞退你,那么经济补偿金“N + 1”的计算就是:“N”为2.5(2年零3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2.5乘以5000元等于12500元;“1”就是你上一个月工资,假设也是5000元,所以总共能拿到的辞退经济补偿金就是12500元加上5000元,即1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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