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分割怎么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财产该怎么分割。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还有车子。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许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所关心的重要问题。财产分割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个人财产归属。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后夫妻双方一起挣的钱、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割财产。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子女的抚养、女方的权益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给过错方。 而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同时,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