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结算工资的日期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对工资结算日期不太清楚。每月工资到底该从哪天算到哪天呢?是按自然月,还是有其他的算法?我想知道企业在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这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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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企业员工结算工资的日期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 首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企业和员工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工资结算的日期。比如,企业和员工约定每月5号结算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只要按照这个约定执行就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是按照自然月来结算工资,即从每月的1号到该月的最后一天。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的财务核算周期等因素来确定不同的工资结算周期。例如,有的企业可能从每月的25号到下个月的24号作为一个工资结算周期。 不过,无论采用哪种结算周期,企业都要保证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规律性。如果企业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对于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企业也应当按照约定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这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日常的生活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总之,企业员工结算工资的日期主要依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但同时也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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