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附加税如何计算?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涉及到纳税申报,听说除了增值税等,还有三个附加税。但我不太清楚这三个附加税是怎么计算的,也不知道计算依据和比例是怎样的,怕算错了影响公司纳税,希望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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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通常指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它们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三个附加税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有所区别,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其次是教育费附加。这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3%。《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明确,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最后是地方教育附加。它主要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2% 。虽然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地方教育附加作出规定,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通常按 2% 的费率征收。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在市区,某个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10 万元,没有消费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 = 10 × 7% = 0.7 万元;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 = 10 × 3% = 0.3 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 = 10 × 2% = 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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