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费用怎么计算?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涉及到工伤费用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费用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只算医疗费,还是有其他方面?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是什么样的呢?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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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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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费用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简单来说,就是治疗工伤的合理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承担,但如果是其他疾病的治疗费用就不能算在工伤费用里了。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是为了补偿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因为住院和异地就医产生的额外生活成本。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还有伤残津贴等。如果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不同等级的伤残,会根据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比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这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另外,生活护理费也需要考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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