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意识致他人死亡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一次意外中突然失去意识,结果导致他人死亡。我完全不是故意的,当时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现在死者家属要求我承担责任,我很害怕,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失去意识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到底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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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失去意识致他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概念。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如果一个人因为某些原因失去意识,那么在失去意识期间,他可能就不具备这种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里虽然说的是精神病人,但原理也适用于因其他原因失去意识的情况。比如说,一个人因为突发的严重疾病,像癫痫发作、脑溢血等,导致突然失去意识,在失去意识状态下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确实是在失去意识且无法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后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然而,如果失去意识是行为人自己故意或过失导致的,那就另当别论了。例如,某人明知自己酒后可能会失去意识,还大量饮酒,结果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下,他虽然在造成危害结果时失去了意识,但他之前饮酒的行为是故意或过失的,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原因自由行为。对于原因自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失去意识致他人死亡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失去意识的原因以及行为人对失去意识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失去意识,通常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自身过错导致失去意识并造成他人死亡,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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