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公司注销该如何办理?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办理长安公司注销,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是清算,公司在办理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需要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完成清算后,要进行税务注销。公司需要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向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清算报告等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接着是工商注销,携带税务注销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银行账户注销、社保账户注销等。银行账户注销需要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提交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社保账户注销则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