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该怎么办理?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公司注销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清算阶段。公司在办理注销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接着是税务注销。清算完成后,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需要携带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等材料,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税务部门会对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核查,若存在欠税等问题,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然后是工商注销。完成税务注销后,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需提交公司清算报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准予注销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最后是其他相关注销。如公司有开设银行账户,需要到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有社保、公积金账户的,也要到相应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