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经营的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我办了个营业执照,但一直没经营。现在想把它注销,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是和正常经营的执照注销流程一样吗?需不需要准备特殊的材料?希望了解具体的注销步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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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注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执照注销是指市场主体终止经营活动、歇业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以终止其市场主体资格的程序。对于未经营的营业执照注销,通常和正常经营的执照注销流程大体一致,但在某些细节上可能会有所简化。 首先,在注销营业执照之前,需要确保完成税务注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这意味着,即使营业执照未经营,也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确认没有税务遗留问题。 完成税务注销后,接下来要进行工商注销。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未经营的营业执照通常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在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如果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就需要走一般注销流程。要先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然后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完成注销。 另外,可能还涉及到其他部门的注销手续,比如社保、公积金账户等。如果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开设了社保和公积金账户,也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确保所有的登记信息都被妥善处理。 总的来说,未经营的营业执照注销虽然相对简单,但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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