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怎样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出院后要求赔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可要求赔偿的项目。一般来说,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这就是您看医生、吃药打针等治疗花费的钱;误工费,即因受伤耽误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护理费,是护工照顾您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像您来回医院打车等交通支出;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住院期间吃饭的补贴;如果因伤致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接着,了解赔偿责任划分规则。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然后,是赔偿流程。一是先确定责任划分,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最好,可自行协商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要是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二是治疗终结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符合赔付条件的,就会进行赔付。 另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8小时之内通知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整个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保存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等。 法律依据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赔偿责任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了不同伤害情况下具体的赔偿项目。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对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赔偿的保险 。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