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商标提出异议赔偿?


对商标提出异议赔偿,是指当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提出商标异议赔偿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只有当您认为对方商标的注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且对您造成了损害时,才可以提出异议赔偿。 其次,进入异议申请阶段。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证明您拥有在先商标权的文件、对方商标侵权的证据等。然后,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上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商标局受理了您的异议申请,会将申请书副本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答辩。之后,商标局会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如果异议成立,商标局会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此时,如果您认为对方的侵权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可以进一步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要求赔偿时,您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损失。如果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