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60岁了,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和年轻人的工伤赔偿是不是一样,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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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60岁是否还能认定为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过,如果该60岁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若能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导致伤残,还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在赔偿流程上,首先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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