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了人住院,出院后该如何赔偿?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现在出院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进行赔偿,是对方说赔多少就赔多少吗?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现在很迷茫,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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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撞了人且对方出院后,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标准来处理。 首先,赔偿的项目通常包含多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方面,这是指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赔偿时,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一般来说,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都会得到支持。 误工费是因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要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则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赔偿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赔偿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如果双方都购买了相应的保险,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当事人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于赔偿的金额和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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