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吊车又取消了需要怎么赔偿?

我之前租了一台吊车,各项事宜都谈好了,结果临时又不需要了,取消了租赁。现在出租方要求我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应该怎么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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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租吊车又取消租赁这一行为通常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在你租吊车的这个场景中,当你和出租方达成租赁吊车的约定时,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租赁合同。这个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你取消了租赁,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赔偿的范围一般遵循《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出租方来说,其损失可能包括为了这次租赁而做的准备工作所花费的成本,比如调度吊车、安排操作人员等产生的费用,还可能包括因你取消租赁而错过其他租赁业务所失去的可得利益。 具体的赔偿金额,首先要看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违约赔偿的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通常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那么就需要根据出租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出租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的具体数额,比如费用支出的凭证、错过其他业务的证明等。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出租方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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