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违约时应该如何进行赔付?

我最近和别人签了一个合同,还交了定金。现在对方好像违约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定金违约具体该怎么赔付,赔付有没有什么标准或者限制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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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的赔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定金的性质。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方式。 在赔付方面,存在两种不同情况: 1.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支付了定金,之后甲无故取消订单,那么甲支付的定金就归乙所有。此外,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还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2. 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乙收受了甲的定金后,却无法按照约定提供货物,那么乙需要向甲双倍返还定金。 同时,需要注意定金的数额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万元,超出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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