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轻伤该如何赔付?


在肇事逃逸造成轻伤的情况下,首先要明确赔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一般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逃逸方责任;但如果有证据显示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情形的,则不予减轻责任。 赔偿的顺序如下:如果肇事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比如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0元,伤残赔偿限额是180,000元等,在限额内对受害者赔偿。 要是机动车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关于赔偿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要是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在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时,先行垫付费用的基金 ,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